機關“黨建+精細化管理”實施辦法
以優化各單位工作流程為目標,以黨員領導干部為引領,深入開展各單位工作流程調研,助力公司精細化管理工作。機關支部所有黨員要做到工作流程規范化、目標任務具體化、成本控制常態化、黨規法紀嚴肅化,尋找工作抓手和切入點,針對公司精細化管理工作,深入基層進行調研,經常性的提出意見建議,反映基層聲音,做到各單位工作環環相扣,無縫對接。具體措施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機關黨建+精細化管理”活動領導小組。
組 長:支部書記、綜合部部長
成 員:支部委員
黨群工作部作為黨委的職能部門負責活動的監督與考核工作。活動每年進行一次考核,由黨群工作部牽頭,對各支部活動的組織實施、活動效果、參與程度進行全面評估并做出綜合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各支部及全體黨員年度考核的評分項。
(一)所有黨員同志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調研,每年至少形成一份調研報告,隨時提出意見建議或反映基層聲音。
(二)每位黨員對于發現的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不合規性,各單位間推諉扯皮、工作重復、銜接不到位、各種跑冒滴漏、違規違法行為等等,要及時地提出,并登記在案,逐級反映。
(三)黨支部把此項工作做為黨員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之一。
(四)支部協同綜合部要評選出年度優秀調研報告,并在“全員創業,集體創新”活動中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