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系統“黨建+志愿服務隊”實施辦法
根據公司黨委下發《內蒙古興安銀鉛冶煉有限公司黨委“黨建+”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為將黨的建設融入到黨的公司生產經營全過程、各環節,充分發揮基層黨支部、黨員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的重要作用,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和“我為群眾辦實事”工作,大力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服務精神,豐富活動內容,創新服務方式,引導共產黨員、積極分子及分廠領導干部在服務社會、服務職工群眾、服務公司大局中更好地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生產系統三個黨支部聯合組建志愿服務隊,定期開展豐富多樣的志愿服務活動,結合生產需要,制定生產系統“黨建+志愿服務隊”實施辦法。
一、志愿服務隊組成
隊 長:林賢哲
副隊長:鐘明波 林瑞平 陸小寶
成 員:生產系統三個黨支部所有黨員、積極分子,分廠廠長助理及以上領導干部
二、考核小組組成
組 長:張曉磊 王永達 魏金成
委 員:孟慶娟 林瑞平 陸小寶
文 案:孟慶娟
三、活動形式
(一)疫情防控及宣傳;
(二)“黨建+幫扶”愛心行動:幫助生產一線困難職工;
(三)種植綠化活動;
(四)清理室內、廠區衛生活動;
(五)重點節日宣傳、紀念活動;
(六)安全生產宣傳;
(七)無償技術指導;
(八)其他。
四、活動要求
(一)隊長帶頭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以與黨日活動相結合。
(二)每個黨支部每季度必須提出一項可實施的活動,可自主提出,由志愿服務隊隊員上報至隊長,如無自主提出的,每月月初由隊長指派隊員所在支部提出活動項目,如遇特殊情況可自主與其他支部協調或申請由隊長改為其他支部提出活動項目。
(三)各分廠領導干部歸屬各分廠所在支部管理。
(四)每次活動需要簽到、拍照,活動后出具相關文案,材料由負責提出活動項目的各支部委員負責準備并留存。
五、考評
(一)以季度為單位進行統計總結各支部及支部成員參加活動情況,并進行公示。
(二)統計及公示由志愿服務隊組成人員報至考核組文案處進行匯總公示。
(三)年末考評,12月份考核小組對志愿服務隊工作進行打分考評,基礎分為10分,每參加一次活動加一分,因工作原因不能參加的不加不扣,除工作原因外不參加的,每次倒扣一分。
(四)年末按照得分數情況排名,黨員按照排名進行年末評優,積極分子按照積分情況作為參考發展先后順序。
(五)年末對志愿服務隊小組總排名前三名人員列入分廠及公司評優評先的優先范圍。
(六)各支部委員負責本支部的黨員及積極分子排名。
(七)生產系統各支部每季度要對“黨建+志愿者服務”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小結并上報黨群工作部,作為年度支部考核的重要依據。
(八)各支部要對“黨建+志愿者服務”工作加強輿論宣傳,對重要活動開展情況及時向公司(網站、工作動態等)投稿,發揮引導示范效應。